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评价项目名称 | 山东联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狼山石灰石矿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山东联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 地理: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 联系人:刘广阔 | ||||||
山东联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狼山石灰岩矿为山东联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下属矿山,位于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生产规模为100万t/a。该矿现场生产由中国非金属材料南京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该矿现场的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由施工方负责,并纳入山东联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的管理。该矿目前为山坡露天开采,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台阶开采,目前矿山布置南、北两个采区,北采区布置+100m、+88m生产平台,南采区布置+82m、+76m生产平台,目前南采区暂不开采。矿山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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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琛、苗志成 | 时间 | 2022.5.26 | 陪同人 | 刘广阔 | |
现场采样人员 | 王琛、孙尚旭 | 时间 | 2022.6.1~ 6.3 | 陪同人 | 刘广阔 | |
现场检测人员 | 王琛、孙尚旭 | 时间 | 2022.6.1 | 陪同人 | 刘广阔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分析: 该矿山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噪声。 依据检测结果:检测工作地点所测粉尘峰接触浓度不超过3倍PC-TWA,各工种所测的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潜孔钻机驾驶室、液压挖掘机驾驶室测量结果均小于75dB(A),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个体噪声8h等效声级强度测量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相关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用人单位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浓度基本能满足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问题:职业健康监护方面,未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异常人员进行复查,职业卫生培训方面,未组织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 建议: 1. 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建议 (1)定期检查潜孔钻机穿孔时干式除尘效果;定期检查喷淋装置喷雾洒水装置雾化效果,及时更换坏损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2)定期检查潜孔钻机、液压挖掘机、自卸汽车、洒水车等设备的驾驶室密封性,及时更换坏损的密封条。 (3)根据现场作业情况,适当调整洒水车洒水频次,减少铲装、运输作业中的扬尘。 (4)液压挖掘机向自卸汽车装车过程中,尽量降低铲斗的卸载高度,减少扬尘。 2. 职业健康查体 (1)认真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2)新录用人员和转岗人员应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严禁职业禁忌证人员从事接触与职业禁忌证相关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 (3)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在岗期间和离岗人员的查体,对查体异常人员及时进行复查。 3. 职业卫生培训 (1)对新录用人员应当进行上岗前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卫生基本知识,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个体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 (2)因变更工艺、设备、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当重新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
附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