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枣庄市三兴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枣庄市三兴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峄城区古邵镇后场村
联系人:钟雷

评价项目简介:

枣庄市三兴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08-09,位于峄城区古邵镇后场村,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兼散装食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纳米材料、轮胎及橡胶用特种制剂加工、销售;焦炭、建材、水泥、木材、钢材、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批发、零售;普通货物仓储;经营进出口业务;棉纱、办公用品、百货、橡胶销售;货运代理、装卸服务;会务服务。(以上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年产3万吨纳米高岭土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现场调查人员

刘传富、许亭辉、李超

时间

2022..8.26

陪同人

钟雷

现场采样人员

刘传富、许亭辉、苗志成

时间

2022.8.27-29

陪同人

钟雷

现场检测人员

苗志成、许亭辉、苗志成

时间

2022.8.27-29

陪同人

钟雷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对企业存在粉尘、毒物的场所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工作场所粉尘、毒物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要求。

对企业存在物理因素的场所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工作场所物理因素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用人单位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浓度基本能满足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卫生管理等均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议:

1生产区与非生产区之间宜设置隔离网或种植绿化,以起到减少生产区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对非生产区的影响

2)车间未设立浴室不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7.2.2.1的标准,根据该企业车间卫生等级二级的要求车间设立浴室。

3尿素溶解罐处缺少氨,电焊作业点缺少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告知卡及当心弧光等警示标识。

4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不应大于44h,建议更改更加合理的劳动制度。

5)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有关规定,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并在今后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中不断充实、完善

附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