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柴里煤矿新建40万立方/年地面膏体充填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滕州市柴里煤矿地面工业广场矸石山西侧空地内 联系人:王超 | ||||||
评价项目简介: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柴里煤矿成立于1999年10月29日,住所位于枣庄市滕州西岗镇柴里。拟建设一座40万立方/年地面膏体充填站。购置破碎机、皮带机、给料机、充填泵等设备设施。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徐帅、苗志成、刘超、曹家晟、石超 | ||||||
现场调查人员 | 徐帅、苗志成、石超 | 时间 | 2022.6.26、10.14 | 陪同人 | 王超 | |
现场采样人员 | / | 时间 | / | 陪同人 | / | |
现场检测人员 | / | 时间 | / | 陪同人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从类比检测数据看,各工种除带式输送机司机外,长时间粉尘接触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带式输送机未设置除尘设施或除尘设施损坏造成带式输送机司机长时间粉尘接触浓度超限。类比项目个体8h等效声级强度测量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拟建项目在今后的设计与建设过程以及建成投产过程中如能按照《可研报告》中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确保职业卫生专项资金的投入,将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落实到位并确定其有效运行,加强应急措施、个人防护措施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要求,且在不改变生产过程和生产工艺的前提下,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浓度(强度)基本能满足职业接触限值要求,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建议:(1)拟建项目在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时,要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种类、规格、数量及建设位置,确保在正常运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良好。 (2)加强各设备设施运行时的密闭性,防止粉尘的逸散害。 (3)拟建项目在防护设施设计时应完善破碎机、料仓等设施的防尘降尘设施。 (4)拟建项目车间卫生特征等级为3级,针对该车间提出以下建议: 在拟建项目生产区设置医药急救箱,药箱内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药品,可参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配备急救箱和急救用品。 (5)拟建项目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时应按《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GB 39800.1-2020)的要求对各岗位工种配备防尘口罩、耳塞等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6)拟建项目车间卫生特征等级为3级,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要求配备辅助用室。 (7)拟建项目厂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预评价或控制效果评需要) (2)细化生产工艺流程,补充生产工艺自动化程度分析; (3)完善类比检测矽尘缺少游离二氧化硅监测数据价; (4)细化个体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数量、周期、参数等调查价; (5)落实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
附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