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山东源润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山东源润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山城街道北京路539
联系人:邵永恒

评价项目简介:

山东源润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山城街道北京路539号,于20211021成立。年产泡沫材料1000吨。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现场调查人员

苗志成、王军朋、许亭辉、刘春雷

时间

2022.5.23

陪同人

邵永恒

现场采样人员

苗志成、王军朋、许亭辉、刘春雷

时间

2022.6.22-24

陪同人

邵永恒

现场检测人员

苗志成、王军朋、许亭辉、刘春雷

时间

2022.6.22-24

陪同人

邵永恒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对粉尘检测,各工作场所PE所测结果,各工种接触的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对化学有害因素检测,各检测点空气中苯乙烯、戊烷、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的短时间接触浓度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规定。

对物理因素测量,各工种接触的噪声高温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用人单位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浓度基本能满足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等均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议:

1)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查体,体检报告显示异常或明显异常的需及时安排复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8〕第24号修正的要求,按计划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2020〕第5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档案资料。

3)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2020〕第5号)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后需取得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8〕第24号修正的要求,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后及时取得回执。

5)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企业应设置浴室,浴室内应设置4~6个淋浴器。

6根据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配发个人防护用品;加强设备经常性检查,保证密封性良好,确保吸尘器、催化燃烧装置等防尘设施的密闭性,经常进行检查,保证其密闭性;经常清扫地面,防止二次扬尘;加强对吹料风机等机械设备的经常性检查,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减少运行阻力,降低噪声高温季节应当加强车间通风,必要时缩短持续接触热时间,防止热辐射、避免中暑。

附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