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山东亿和机械装备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山东亿和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址: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
联系人:任三建

评价项目简介:山东亿和机械装备有限公司201612成立投产。该公司位于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企业规模年产灰铁铸件3万吨。经营范围包括铸铁件、铸钢件等各种成品、半成品的制造;有色金属及其合金铸造的各种成品、半成品制造;金属铸造用模具的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和本企业需要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

常兆猛、苗志成

用人单位陪同人

任三建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

苗志成、常兆猛、满建辉

用人单位陪同人

张园园

现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苗志成、常兆猛、满建辉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张园园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粉尘、氮氧化物臭氧、盐酸、硫酸、磷酸、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锡氧化镁烟、铜烟、丙酮、乙酸乙酯、苯、甲苯、二甲苯、一氧化碳、噪声工频电磁场、紫外线、高温。

对粉尘检测,所测工作场所定点粉尘峰接触浓度及所测各工种接触的个体长时间粉尘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对工作场所化学因素检测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规定企业工作场所空气中所测氮氧化物、硫酸、磷酸、甲苯、二甲苯、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短时间接触浓度及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限值要求,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锡、氧化镁烟、铜烟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限值要求,臭氧、盐酸的最高接触浓度符合限值要求;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GBZ2.1-2019/XG1-2022规定企业工作场所各检测点空气中所测短时间接触浓度及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限值要求

对物理因素测量,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规定,所测各工种接触的个体噪声、工频电磁场、罩内紫外线强度均符合要求

该公司涉及的高温危害需在夏季最热月进行检测,本次检测期间不属于夏季最热月,未进行高温检测

评价结论与建议:该项目在总体布局、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救援措施与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方面符合要求,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告知等方面基本符合要求

建议:

1职业健康监护1)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对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查体(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确保员工身体健康。(2根据查体报告结果,对需要复查的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报告存档。

2职业卫生培训1)对新录用人员应当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内容包括: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2)因变更工艺、设备、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当重新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持续改进性建议

1加强对生产设备及除尘器、吹吸式清洁机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其可有效降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经常清扫地面,防止二次扬尘

2现场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企业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由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机构加强作业现场的监督与管理。

3)加强培训教育,通过不断的培训学习,让作业人员充分认识到职业病防护的重要性,保证职工在以后的工作中能正确使用防护设施、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4)督促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特别是车工、落砂工、砂处理工、清理工、抛丸工、电焊工应佩戴防噪耳塞。

5保证个人防护用品与应急救援器材的完备有效,不得随意使用或挪作他用,由安全管理部门对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定期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器材及时更换或维修

6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完备有效,不得随意使用,由安全技术部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7保证现场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告知卡的清晰、完整,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8)高温季节应为员工提供防暑降温用品,防止员工高温中暑

附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