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滕州东方钢帘线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滕州东方钢帘线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经济开发区东方路1号 | ||||||
评价项目简介: 滕州东方钢帘线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滕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方路1号,于2008年10月15日成立并于2009年6月投产运行,注册资本10900万美元,年产10万吨钢帘线。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
现场调查人员 | 苗志成、刘超、曹家晟 | 时间 | 2022.9.12,2023.2.27 | 陪同人 | 李书锋 | |
现场采样人员 | 张壮、刘超、曹家晟、石超 | 时间 | 2023.3.5~3.7 | 陪同人 | 李书锋 | |
现场检测人员 | 张壮、刘超、曹家晟、石超 | 时间 | 2023.3.5~3.7 | 陪同人 | 李书锋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建设项目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电焊烟尘、其他粉尘、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氯化氢、磷酸、硫酸、氢氧化钠、硫化氢、六氟化硫、一氧化碳、甲烷、紫外线、高温、噪声、工频电磁场等。据现场检测(测量)结果,该建设项目各工种长时间粉尘接触浓度、各工种接触空气中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氯化氢、磷酸、硫酸、氢氧化钠、硫化氢、六氟化硫、一氧化碳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要求,各工种接触的8h等效声级强度、罩内紫外线强度和工频电磁场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用人单位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浓度基本能满足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管理等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建议: (1)根据企业情况制定相应的查体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和各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情况,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查体,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查体。 (2)根据车间卫生特征2级的要求,车间设置浴室,并且每6个人配备1个淋浴器。 (3)女浴室和卫生特征2级的车间浴室不得设浴池。 (4)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并在今后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中不断充实、完善。 (5)加强预处理放线、除鳞、大拉、中拉、电镀放线等场所的粉尘防护治理,及时清扫地面积尘,防止形成二次扬尘。 (6)加强淬火加热炉、磷酸洗槽、镀锌槽、加酸处、配酸室、储酸室、液碱罐等场所的换气通风,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集聚。 (7)减少工作人员在高噪声设备现场的停留时间并指导其正确佩戴耳塞。 (8)督促并指导员工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9)合理安排生产人员的工作制度作息时间,更好地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劳动法适当调整每周工作时间。 |
附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