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滕州市三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精密铸件搬迁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滕州市三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滕州市南沙河镇笃山口南600m(古石一村) | ||||||
评价项目简介: 本项目占地28059m2,新建生产车间10800m2,包括熔炼区、覆膜砂区、粘土砂区、树脂砂区、后处理区;辅助及公用设施3750m2,包括配电室、空压机房、给排水等;办公生活设施1768m2,包括办公楼、职工食堂、警卫室等。购置主要设备38台套。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刘传富(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苗志成(预防医学)、许亭辉(安全工程) | ||||||
现场调查人员 | 刘传富、许亭辉 | 时间 | 2022.11.23 | 陪同人 | 吴迪 | |
现场采样人员 | 刘传富、苗志成、许亭辉 | 时间 | 2022.12.3~12.5 | 陪同人 | 宋方元 | |
现场检测人员 | 刘传富、苗志成、许亭辉 | 时间 | 2022.12.3~12.5 | 陪同人 | 宋方元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对该项目作业场所空气中的矽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二氧化硫、苯、甲苯、二甲苯、甲醇、甲醛、硫酸、噪声、紫外线、工频电磁场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各检测点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要求;对该项目产生噪声的工作地点和岗位进行了测量,8h等效声级测量结果、工频电磁场检测结果、罩内紫外线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该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综合控制粉尘、化学因素、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当前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在以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总体布局建议 (1)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要求,在生产区与非生产区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或者将生产区进行密闭,减少生产区职业病危害因素对非生产区的影响。 (2)企业应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2012)要求,加强监督,确保人流与物流分开,保证人员通行及物流流通的安全及畅通。 2、生产制度建议 建议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主席令〔2018〕第24号修改)第三十六条要求修订生产工作制度,合理组织生产。 3、职业卫生管理建议 (1)企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8〕第24号修正)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等要求,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处理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4、检维修及有限空间作业 (1)在生产设备检修或维护过程中,维修人员可能接触到高浓度的粉尘、锰及其化合物,所以在检修或维护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加强通风和降温。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容易发生危害。 (2)在检修设备前要制定好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全面通风,通风后对场所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确保无误后佩戴好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以及防毒口罩等防护用品再进入;需要进入设备及管道等密闭设备进行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07)的规定进行,防止窒息或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补充风镐、手工打磨手传振动危害因素识别; 3、完善高温危害分析(非高温季节,检未测)与评价; 4、补充生产车间浇铸点机械排风装置与焊烟净化器型号、功率、分布位置调查分析与评价; 5、硫酸化学毒物作业人员的禁忌证为“①严重的变应性皮肤病;②活动性角膜疾病”; 6、补充固化剂、涂料等液态化学物质储存防护措施调查分析,固化剂含硫酸,完善应急救援评价; 7、完善车间自然采光、照明评价; 8、落实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附影像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