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山东微山湖稀土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山东微山湖稀土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微山县韩庄镇郗山村
 
联系人:张波

评价项目简介:
  山东微山湖稀土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微山县城东南20km处的韩庄镇郗山村。公司始建于1971年5月,年产稀土原矿石9万t,核定生产能力15万t/a。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26743387963Q,长期有效,发证机关: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采矿许可证:C3700002009025110004707,有效期:2020817日至2030817日,发证机关:自然资源部。

安全生产许可证:(鲁)FK安许证字〔202100-0025,有效限至202614日,发证机关: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矿井采用两翼对角式通风系统,新风由主井进入,经各个采场和中段回风天井回到-40m回风中段,然后由东、西风井排到地面。该矿现布置2个采场,即-160m中段12号脉2#采场和-160m中段12号脉3#采场,采用浅孔留矿法。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朱德奎、苗志成孙尚旭、王琛、赵林

现场调查人员

赵林、苗志成

时间

2023.4.30

陪同人

张波

现场采样人员

赵林、孙尚旭、王琛

时间

2023.5.6-5.8

陪同人

张波

现场检测人员

赵林、孙尚旭、王琛

时间

2023.5.6-5.8

陪同人

张波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矿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稀土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氡及其短寿命子体、噪声、手传振动、振动、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臭氧、紫外线、工频电磁场等。所测工作场所粉尘峰接触浓度均不超过3倍PC-TWA;各工种接触粉尘所测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本次检测,各检测地点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氢氧化钠的所测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主提升机房操作间等工作场所噪声测量结果小于75dB(A),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各岗位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测量结果除-160m中段12号脉2#采场凿岩爆破工、-160m中段12号脉3#采场凿岩爆破工、选矿车间球磨工超标外,其他各工种测量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相关要求。-160m中段12号脉2#采场、-160m中段12号脉3#采场凿岩爆破工手传振动强度测量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工作场所的工频电场强度符合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规定。

价结论与建议:

    对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该矿被列为其中的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属于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根据该矿生产工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现场调查资料分析,该矿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建议:加强对凿岩机、球磨机等高噪声设备的维护保养,督促工人正确配戴个体防护用品。特别应加强对凿岩爆破工、球磨工的指导教育,打眼作业、球磨作业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佩戴耳塞,同时增加工人轮换频次,减少凿岩爆破工、球磨工接噪时间。应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查体,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本人。及时组织职业健康查体结果异常人员进行复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矿山救护服务协议书,为矿山提供专业救护服务。在污水处理厂设置硫化氢气体告知卡,在维修车间设置戴防毒口罩指令标识。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附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