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用人单位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浓度基本能满足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卫生管理等均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建议:(1)加强+200m采矿平台、+185m采矿平台、车辆驾驶室、卸矿平台等场所的粉尘防护治理,及时清扫地面积尘,防止形成二次扬尘。 (2)减少工作人员在高噪声设备现场的停留时间并指导其正确佩戴耳塞。 (3)督促并指导员工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4)合理安排生产人员的工作制度作息时间,更好地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劳动法适当调整每周工作时间。 (5)根据企业情况制定相应的查体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和各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情况,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查体,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查体。 (6)定期检查潜孔钻机穿孔时干式除尘效果;定期检查卸料口喷雾洒水装置雾化效果,及时更换坏损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7)定期检查挖掘机、破碎锤、自卸汽车、洒水车等设备的驾驶室密封性,及时更换坏损的密封条。 (8)根据现场作业情况,适当调整洒水车洒水频次,减少铲装、运输作业中的扬尘。 (9)挖掘机及装载机向自卸汽车装车过程中,尽量降低铲斗的卸载高度,减少扬尘。 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并在今后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中不断充实、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