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枣庄鑫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枣庄山亭1×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枣庄鑫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山亭区经济开发区桑村镇工业园大门南150m路西 | ||||
评价项目简介:本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13.5281公顷(13.5281万平方米),新建1台130t/h高温高压生物质燃料锅炉,1台30MW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辅助生产设施,配套建设辅机系统、热力系统、燃料供应系统、除灰渣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供水系统等附属生产设施。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 | 顾稽毓、许亭辉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沈宝昌 | |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 | /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 | |
现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粉尘、矽尘、石灰石粉尘、石膏粉尘、电焊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硫酸、氨、盐酸、氢氧化钠、硫化氢、六氟化硫、锰及其化合物、臭氧、紫外线、噪声、工频电场、高温。 检测结果:本次为预评价,未进行检测。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拟建项目在今后的设计与建设过程中如能按照《可研报告》和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所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确保职业卫生专项资金的投入,将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落实到位并确定其有效运行,加强应急措施、个人防护措施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要求,同时加强接触高温的岗位的高温防治,在不改变劳动过程和生产工艺的前提下,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浓度(强度)能满足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建议:(1)应急救援设施:组织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配备相应应急救援器材;应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针对中暑、急性中毒编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与培训;在生产装置区设置事故柜、担架、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具、气体报警装置等应急救援设施,并在事故柜内放置必要的应急救援物品,并在事故柜内设置应急药箱,药箱内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药品,可参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配备急救箱和急救用品;应与就近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建立长期合作联系,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发生中暑、急性中毒等事故时能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得到医疗救援;针对检维修时受限空间作业配备便携式气体监测仪、通风设施等;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相关要求,在生产车间附近设置风向标;在氨水区、加药间、化学水处理间、氢氧化钠储罐区、盐酸罐区等设置喷淋洗眼器、围堰及事故排风机;将尿素、硫酸、氢氧化钠等有毒有害物质独立储存,分区存放,为防止泄漏周围设置必要的引流槽和泄险沟。 (2)个体防护用品: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应根据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选购及配备职业病防护用品,并保存购置凭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拟建项目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时应按《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GB 39800.1-2020)和《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2002)的要求对各岗位工种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 (3)职业卫生管理: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该定期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职业卫生管理证书;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保存相关资料等等。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完善生物质原料堆取、上料方式及采取的防护设施调查分析与评价; 2、补充氢氧化钠、尿素、硫酸储存、配制、使用方式、应急救援设施调查分析与评价; 3、建议完善拟建项目正压呼吸器、防毒面具、气体报警装置等应急救援设施; 4、完善主要职业病检查项目及周期; 5、完善类比企业有毒气体报警装置、喷淋洗眼器等应急救援设施调查; 6、落实专家提出的其他建议 |
附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