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季度:一季度
评价项目名称 | 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林河二号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林河二号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境内,行政区划隶属乌审旗无定河镇管辖。 该矿于2008年9月开工建设,2021年1月正式投产,设计生产能力8.00Mt/a。2022年3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以《对2022年一月建设生产煤矿生产能力等信息的公告》(〔2022〕第10号),公告其生产能力为8.00Mt/a。 该矿采用立井开拓方式,布置5条井筒,分别为一号主立井、二号主立井、副立井、一号回风立井和二号回风立井。设计矿井划分为1个主水平和4个辅助水平,主水平大巷布置在3-1煤层中,其余各煤层即3-1上、4-1、5-2和6-1上煤层均设辅助水平。目前生产水平为主水平和3-1上煤层辅助水平,其余辅助水平尚未开拓。采煤工作面均采用长壁后退式采煤法,综合机械化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掘进工作面采用综掘、连采或掘锚工艺。矿井通风方式为分区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一号主立井、二号主立井和副立井进风,一号回风立井和二号回风立井回风。 该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2021年2月25日至2024年2月25日。为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对纳林河二号煤矿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我公司在签订安全评价合同后,成立了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林河二号煤矿安全现状评价项目组。为保证评价工作质量,评价项目组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煤矿安全现状评价实施细则》等规定,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于2023年12月7~9日到现场进行调查、搜集资料,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分析各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安全管理等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查找存在的问题,对各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安全管理等进行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于2023年12月23日到矿对评价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在确认评价存在问题均整改合格的基础上,编制了《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林河二号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组长 | 孙传利 | 技术负责人 | 朱昌元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云琰 | ||
报告编制人 | 孙传利、王宜泰、解文杰、李得印、刁英平、于洋、郭同庆 | ||||||
报告审核人 | 张建、彭海龙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孙传利、王宜泰、解文杰、李得印、刁英平、于洋、郭同庆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孙传利、王宜泰、郭同庆 | |||||||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孙传利、王宜泰、解文杰、李得印、刁英平、于洋、郭同庆于2023年12月7日~9日到现场进行调查、搜集资料,进行现场评价。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12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