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山东连银山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山东连银山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城头镇涝泉村 | ||||||
评价项目简介: 预拌混凝土、干混砂浆、骨料生产、销售:混凝土外加剂、水泥预制件、建材销售;石灰石加工;货物专用运输(罐式)(不含危险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物流信息咨询服务;货运配载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装卸搬运服务;货物包装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纤维增强硅酸钙板、硅酸钙板(含复合板、印花板、涂装板)、ALC建筑板材、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钢龙骨及配件加工、生产、销售;水性涂料、保温装饰材料(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和国家政策禁止的)加工、生产、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不含出版物和国家产业政策禁止的);检测服务;质检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建筑安装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年产60万吨干混砂浆。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
现场调查人员 | 顾嵇毓、许亭辉 | 时间 | 2023..8.28 | 陪同人 | 何健志 | |
现场采样人员 | 苗志成、李聪聪 | 时间 | 2023.12.24-26 | 陪同人 | 何健志 | |
现场检测人员 | 苗志成、李聪聪 | 时间 | 2023.12.24-26 | 陪同人 | 何健志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对企业存在粉尘的场所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工作场所粉尘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要求。 对企业存在物理因素的场所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工作场所物理因素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用人单位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浓度基本能满足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卫生管理等均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建议: 1.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有关规定(参照表13-1),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并在今后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中不断充实、完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主席令〔1994〕第28号(国家主席令〔2018〕第24号修改)第三十六条关于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规定,合理调整生产岗位人员工作时间。 3.建议企业在生产车间出入口设置公告栏,公示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补充生产工艺自动化控制程度分析与评价; 2.补充外加剂化学成分、储存方式及未识别、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说明; 3.完善石灰石粉尘游离二氧化硅数据资料,对粉煤灰粉尘性质进行识别与评价; 4.补充维修工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 5.补充厂区喷雾降尘装置型号、数量及喷雾降尘效果调查与评价; 6.结合原项目人员进行辅助用室符合性评价; 7.落实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
附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