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季度:二季度


评价项目名称

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淖尔壕煤矿安全现状评价

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淖尔壕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境内,行政区划隶属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管辖。

该矿于201011月开工建设,201312月竣工,20151月通过矿井综合验收,设计生产能力1.20Mt/a。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淖尔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复函》(内蒙煤运函〔2021748号),该矿生产能力核增至2.4Mt/a

目前该矿为整体托管煤矿,承托单位为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签订了《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淖尔壕煤矿整体托管合同》和《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淖尔壕煤矿整体托管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该矿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在井田西南边界附近设主工业场地,布置主斜井、副斜井;在井田南部边界中部设风井工业场地,布置回风立井。矿井设一个水平开采,水平标高+1153m,开采2-33-24-26-1煤层。现开采4-2煤层;2-3煤层正在开拓准备阶段,其他煤层尚未开采。采煤工作面采用长壁后退式采煤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掘进工作面采用综掘(掘锚)工艺。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主斜井、副斜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

该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2187202487日。为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对淖尔壕煤矿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我公司在签订安全评价合同后,成立了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淖尔壕煤矿安全现状评价项目组。为保证评价工作质量,评价项目组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煤矿安全现状评价实施细则》等规定,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于202431920日到现场进行调查、搜集资料,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分析各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安全管理等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查找存在的问题,对各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安全管理等进行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于2024322日到矿对评价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在确认评价存在问题均整改合格的基础上,编制了《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淖尔壕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组长

孙传利

技术负责人

朱昌元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云琰

报告编制人

孙传利、王宜泰、解文杰、李得印、彭海龙、刘福强、刁英平

报告审核人

张建、于洋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孙传利、王宜泰、解文杰、李得印、彭海龙、刘福强、刁英平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孙传利、王宜泰、彭海龙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孙传利、王宜泰、解文杰、李得印、彭海龙、刘福强、刁英平于2024319~20到现场进行调查、搜集资料,进行现场评价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