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季度:3季度
评价项目名称 | 滕州市凫山油气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设立安全评价 | ||||||
评价项目简介: 滕州市凫山油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28日,住所位于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大坞镇小坞村红荷路路北,法定代表人步明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企业于2018年12月03日取得了滕州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证书。 2)企业于2018年12月30日取得了滕州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3)企业于2019年01月10日取得了滕州市规划局下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地字第370481201900002Z号)。 4)企业于2024年07月10日由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营业执照》,编号:913704813217960117。 5)企业于2020年10月15日取得了枣庄市商务局下发的关于滕州凫山油气有限公司等企业新建(迁建)加油站申请成品油零售网点规划确认的批复,文号为:枣商务字〔2020〕65号。 6)企业于2020年12月01日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20-370481-52-03-141078。 该项目前期于2021年03月31日通过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于2022年底建设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企业在备案、成品油网点批复和建设用地批准有效期内建设完成。由于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装置规模与原设计发生重大变化,原批复为5台30m³储罐(3台汽油罐和2台柴油罐),现变更为6台45m³储罐(3台汽油罐和3台柴油罐),加油站油量总容积由150m³变更为270m³。该项目评价范围内加油站选址、占地面积、主要建构筑物、加油设备设施等与备案内容、成品油零售网点规划批复(枣商务字[2020]65号)内容一致。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大坞镇小坞村红荷路路北(经度116.969571,纬度35.128242),该项目加油站等级为一级加油站,主要经营品种为汽油(含乙醇汽油)、柴油等。该项目于2021年03月31日通过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于2022年底建设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由于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装置规模与原设计发生重大变化,2024年已变更营业执照和项目备案内容,故建设单位重新申请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该项目拟投入资金500万元,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位于滕州市大坞镇驻地,项目占地面积3744平方米,主要建构筑物有罩棚、站房、储罐区、加油岛、实体围墙等。该加油站按功能主要分为加油区、储罐区、营业区等区域。 该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两层站房一座;新建加油区罩棚一座;新建加油机4台(其中2台双枪双油品汽油加油机、2台双枪双油品柴油加油机);新建储罐区一座,内设6具储罐(其中3具45m³汽油罐、3具45m³柴油罐)。该项目拟设6具45m³储罐(3汽3柴),储罐总容积为202.5m³(柴油容积折半计入)。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的规定,该项目为一级加油站,属于新建项目,本次安全评价仅对滕州市凫山油气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设立安全评价。 | |||||||
项目组长 | 王振东 | 技术负责人 | 林娟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云琰 | ||
报告编制人 | 王振东、王兆亮 | ||||||
报告审核人 | 王瑞瑞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王振东、王兆亮、刘士龙、李超、顾嵇毓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王振东、王兆亮 | |||||||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王振东、王兆亮,2024.5.11,初访; 王振东、王兆亮,2024.5.14,现场勘察; 王振东、王兆亮,2024.5.14,首次会议、现场检查、末次会议.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07.23 |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