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GW异质结(HJT)光伏组件及1GWh储能产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长江七路1号 联系人:姬胜利 | ||||||
评价项目简介: 总用地面积90046.3平方米(约135.07亩),总建筑面积62079平方米(计容面积108055平方米),包括研发楼3556平方米,综合生产车间50588平方米,综合楼及附属设施7935平方米,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实现年产异质结光伏组件2GW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光伏组件生产设备,其中购置光伏组件生产设备613台(套)。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
现场调查人员 | 常兆猛、曹家晟、苗志成 | 时间 | 2024.7.4 | 陪同人 | 姬胜利 | |
现场采样人员 | / | 时间 | / | 陪同人 | / | |
现场检测人员 | / | 时间 | / | 陪同人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所测各工种接触毒物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对企业存在物理因素的场所进行了分析,分析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工作场所物理因素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用人单位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浓度基本能满足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卫生管理等均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建议: (1)根据企业情况制定相应的查体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和各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情况,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查体(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 (2)根据实际工作不断填充职业卫生档案资料。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8〕第24号修正)第二十四条,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对工作制度进行符合性评价; 2、补充拟建项目应急救援现场处置方案种类、演练频次及风向标设置分析与评价; 3、二氧化锡除导致锡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症外,还可导致金属烟热。 |
附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