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枣庄大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用人单位:枣庄大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理: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古邵镇 联系人:胡兵 | ||||||
评价项目简介: 枣庄大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或简称大兴煤矿)隶属于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区划隶属于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古邵镇。矿井于1999年开工建设,2004年投产,井田面积5.9546km2,开采标高为0.0~-800.0m。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0万t/a,核定生产能力40万t/a。地面建有洗煤厂,采用跳汰、浮选工艺,洗选能力30万t/a,目前洗煤厂不生产。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06304583U,长期有效,发证机关: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采矿许可证:C3700002010041110062156,有效期:2019年03月06日至2029年03月06日,发证机关: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安全生产许可证:(鲁)MK 安许证字〔[2004]2-009〕,有效期:2022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8日,发证机关:山东省能源局。 矿井采用一对立井开拓,-406m水平配合-613m辅助水平上、下山联合开采,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全部跨落法管理顶板。现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即2北302工作面,采用综采工艺;布置1个掘进工作面,即2北305运输巷,目前采用炮掘工艺,待条件具备时采用综掘工艺。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副井进风,主井回风。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3号)要求,煤矿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为此,大兴煤矿委托中检集团公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公司认真分析行业特点,配置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组,项目组坚持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开展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琛、谢辉 | 时间 | 2024.6.22 | 陪同人 | 李森 | |
现场采样人员 | 王琛、谢辉、范新宇、苗志成、刘超、付冬 | 时间 | 2024.6.27~ 6.29 | 陪同人 | 李森 | |
现场检测人员 | 王琛、谢辉、范新宇、苗志成、刘超、付冬 | 时间 | 2024.6.27~ 6.29 | 陪同人 | 李森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分析: 该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噪声、氮氧化物、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臭氧、紫外线、苯、甲苯、二甲苯、手传振动、工频电场、氡及其短寿命子体。 依据检测结果:所测工作场所粉尘峰接触浓度均不超过3倍PC-TWA,各工种接触的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各检测地点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氨、锰及其化合物、臭氧、苯、甲苯、二甲苯的所测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主井提升机房操作间、副井提升机房操作间、通风机房值班室、压风机房值班室、污水处理厂值班室测量结果均小于75dB(A),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各岗位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强度测量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相关要求。 工作场所手传振动、使用防护用品后电焊工接触到的紫外线强度测量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工作场所的工频电场强度符合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规定。 采掘工作面未超过26℃,中央水泵房未超过30℃,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22版)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问题:生产区未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北风)的上风侧。建筑卫生学问题:未设置集中采暖设施。职业健康监护问题: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接触危害因素识别不全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问题:缺少电焊工、刷漆工等岗位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告知问题: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告知内容存在部分错误,如井下输送机司机接触煤尘,却被告知接触矽尘。用人单位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议: 1.总体布局 加强生产区绿化、洒水等措施,防止生产区对非生产区的污染。 2.建筑卫生学 加强对现有采暖设施的维护保养,尤其是用于井口防冻的采暖设施,以保证符合冬季采暖要求。 3.职业健康监护 完善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应全面识别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4.职业卫生管理 (1)制定电焊工、刷漆工等岗位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2)签订劳动合同时,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防护措施如实告知劳动者。 |
附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