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枣庄南郊热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非煤资源综合利用热电联产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枣庄南郊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枣庄经济开发区长江路26
 
联系人:施红武

评价项目简介:

枣庄南郊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郊热电)始建于2003年,是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的热电联产项目公司,位于山东省枣庄经济开发区长江路26号,作为枣庄市中区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的重要热源,是枣庄经济开发区基础配套企业,现为开发区唯一热源。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和山东省提倡的“淘汰煤电落后产能、促进煤电行业优化升级、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清洁高效利用”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发展目标等相关产业政策和要求,努力打造能源环保与循环经济的产业链,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从源头上根本解决城市污泥及一般性固废混合物污染,实现污泥和固废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稳定化的处理,助推枣庄市无废城市建设,枣庄南郊热电有限公司拟申请将现有一台220t/h高温高压燃煤锅炉(厂内编号2#)改造为160t/h燃烧污泥、一般固废及生物质颗粒混合燃料高温高压固废锅炉,拖动现有C55MW抽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厂内编号2#)进行非煤资源综合利用热电联产,以达到能源循环利用、改善周边环境质量、完成煤炭压减任务、实现企业转型升级以及满足周边企业生产用热需求和民生采暖需求之目的。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现场调查人员

徐帅、张壮

时间

2024.4.10

陪同人

施红武

现场采样人员

/

时间

/

陪同人

/

现场检测人员

/

时间

/

陪同人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拟建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盐酸、氟化氢、二噁英、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氨、硫化氢、甲硫醇、甲烷、柴油、高温、噪声。

预测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盐酸、氟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氨、硫化氢、甲硫醇、高温、噪声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该拟建项目在今后的设计与建设过程以及建成投产过程中如能按照《初步设计》中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确保职业卫生专项资金的投入,将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落实到位并确定其有效运行,加强应急措施、个人防护措施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要求,且在不改变生产过程和生产工艺的前提下,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浓度基本能满足职业接触限值要求,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建议:

一、总体布局

加强对拟建项目生产区周边卫生防护绿化带的密植和维护保养,减少粉尘、化学因素和噪声等对办公楼的影响。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时补充除尘器、除臭系统、排风机、消音器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型号、数量、安装位置等。

三、应急救援

1)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时补充喷淋洗眼装置、围堰、氨气泄漏报警装置、正压式呼吸器、急救箱、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一氧化碳报警装置、担架等应急救援设施的型号、数量、位置,并按要求进行检查维护。

2)企业要求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并对演练内容、演练效果等进行了记录和总结。

四、个体防护用品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时补充个体防护用品的型号、发放数量、发放周期等

无、辅助用室

拟建项目车间卫生特征等级为2级,辅助用室可按照下列条件设置:

1)在各车间内设置更衣间,便服室、工作服室可按照同室分柜存放的原则设计,以避免工作服污染便服。

2)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休息室或休息区。休息室内应设置清洁饮水设施。如女工较多,应在车间附近清洁安静处设置孕妇休息室或休息区。

3)设置就餐场所的位置不宜距车间过远,但不能与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邻设置,并应根据就餐人数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就餐场所及所提供的食品应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

4)设置车间浴室,淋浴器数量按照6/个进行设置;盥洗水龙头数量按照2030/个进行设置。

5)男厕所:劳动定员男职工人数<100人的工作场所可按25人设置一个蹲位;>100人的工作场所每增加50人设置1个蹲位,小便器的数量与蹲位的数量相同;女厕所:劳动定员男职工人数<100人的工作场所可按15人设置1个~2个蹲位;>100人的工作场所每增加30人设置1个蹲位。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预评与控评需要)
  1
、完善建设单位原有项目及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2、建议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调查与建议,细化现有应急预案符合性评价;

3、补充本地区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4、落实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附影像资料: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