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济宁启方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大型太阳能地面电站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济宁启方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高峪镇高峪村 | ||||||
评价项目简介: 济宁启方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高峪镇高峪村。主要经营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为促进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加强环境保护,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有关规定。济宁启方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投资19906.86万元,建设大型太阳能地面电站项目。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
现场调查人员 | 徐帅、屈兴邦 | 时间 | 2025.1.14 | 陪同人 | 徐东 | |
现场采样人员 | 徐帅、屈兴邦、苗志成 | 时间 | 2025.1.18 | 陪同人 | 徐东 | |
现场检测人员 | 徐帅、屈兴邦、苗志成 | 时间 | 2025.1.18 | 陪同人 | 徐东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拟建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工频电场。 建设项目工作场所工频电场强度能够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该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综合控制物理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当前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在以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有关规定,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并在今后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中不断充实、完善。 (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预评与控评需要) 2、明确劳动定员作业人员来源情况调查; 3、完善针对夏季高温中暑应急救援设施、措施的调查分析; 4、完善职业健康检查复查情况及结果处置调查及分析评价。 |
附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