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季度: 二季度
评价项目名称 准格尔旗蒙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露天)扩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简介:
准格尔旗蒙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隶属于内蒙古兴隆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矿位于准格尔旗煤田窑沟矿区黑岱沟露天精查区的东南边缘,行政区划隶属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管辖。
准格尔旗蒙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由原准格尔旗城坡煤矿与原准格尔旗兑尔圪卜煤矿及两矿周边无矿权地段整合而成,整合后进行0.90Mt/a露天开采技术改造,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以“内煤局字〔2008〕498号”文对其技术改造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因矿田南部存在火区,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以“内煤局字〔2009〕17号”和“内煤局字〔2009〕403号”分别对灭火初步设计和补充灭火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批复后的0.90Mt/a露天开采技术改造工程和灭火工程均未按时完成。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关于鄂尔多斯市露天煤矿火区治理与露天开采集中合并的批复》(内煤局字〔2011〕62号)的要求,准格尔旗蒙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将矿田南部的火区治理工程与露天开采合并,全部纳入露天开采,统一管理;同时,新规划的“柳青梁至城坡通村公路”从矿田内东部南北向穿过,压覆煤炭资源。为积极配合规划通村公路的建设,解决通村公路压覆煤炭资源问题,兼顾矿田内、外火区滞留资源回收,准格尔旗蒙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对原初步设计进行优化,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以“内煤局字〔2012〕423号”文对其优化初步设计进行批复。优化后,准格尔旗蒙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用单斗~卡车间断式开采工艺,生产能力由0.90Mt/a扩大至1.80Mt/a。
项目组长 郭同庆 技术负责人 朱昌元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云琰
报告编制人 郭同庆、孙  建、马鸿雷、张  建
报告审核人 解礼科、汪晓静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郭同庆、孙  建、马鸿雷、张  建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马鸿雷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苏利明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人员:郭同庆、孙  建、马鸿雷、张  建
时间、任务:
2015年5月至2017年2月多次到现场调查,并与2017年3月编写修改完善报告。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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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 二季度
评价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蒙西鑫盛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简介:
鄂尔多斯市蒙西鑫盛煤业有限公司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境内,行政区划隶属鄂托克旗阿尔巴斯苏木管辖。
鄂尔多斯市蒙西鑫盛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由原鄂托克旗后摩尔沟伊利得煤矿、原鄂托克旗碱柜建材厂煤矿、原鄂托克旗国雄煤矿、原鄂托克旗后摩尔沟冯生荣煤矿、原鄂托克旗摩尔沟鑫盛煤矿以及原鄂托克旗摩尔沟刘英明煤矿整合、技改而成。鑫盛煤矿在整合期间开始煤矿灭火工程,同时进行年产30×104t井工矿技术改造。灭火工程的《专项初步设计》由宁夏煤矿设计院编制完成,内蒙古煤炭工业局以(内煤局字【2007】335号)进行批复。随后, 2009年内蒙古煤炭科学研究院又编制了《鄂尔多斯市蒙西鑫盛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灭火专项(补充)初步设计》,内蒙古煤炭工业局又以(内煤局字【2009】473号)进行了批复。在持续的火区治理期间,煤矿的改扩建工程(30×104t/a)也于2008年完成并验收,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于2008年11月为该矿核发了《采矿许可证》。2010年,将煤矿改建为先灭火、后露天生产的小型露天煤矿,内蒙古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鄂尔多斯市蒙西鑫盛煤业公司煤矿(露天)技术改造初步设计》,设计生产能力0.6Mt/a,内蒙古煤炭工业局以(内煤局字【2010】257号)对该《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
项目组长 张建 技术负责人 朱昌元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云琰
报告编制人 张  建、刘细伟、马鸿雷、郭同庆、张代成
报告审核人 解礼科、张友臣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郭同庆、刘细伟、马鸿雷、张  建、张代成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马鸿雷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苏利明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人员:张  建、孙  建、马鸿雷、郭同庆、张代成
时间、任务:
2017年2月24-25日现场调查,并与2017年5月编写修改完善报告。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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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二季度
评价项目名称 内蒙古星光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号井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项目简介:
内蒙古星光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号井隶属于内蒙古星光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部分井田位于乌海市海南区,部分井田地处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行政区划隶属鄂托克旗棋盘井镇管辖。内蒙古星光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内国土资采划字〔2006〕0031号)对伊盟西部煤炭工业运销公司一矿、伊盟西部煤炭工业运销公司三矿、已关闭的长存联营煤矿及扩区部分进行整合,整合后的采矿权人为伊盟西部煤炭工业运销公司一矿,并于2011年10月10日变更为内蒙古星光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号井。
内蒙古星光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号井采用斜—立井综合开拓方式,现辅助水平已回采结束,主水平生产,开采16煤层。采煤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综合机械化放顶煤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掘进工作面采用综掘工艺。
内蒙古星光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号井《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蒙)MK安许证字〔2008  K275〕)有效期至2017年8月5日。
项目组长 张建 技术负责人 朱昌元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云琰
报告编制人 张代成、刘细伟、郭同庆、马鸿雷、张  建
报告审核人 解礼科、张友臣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张代成、刘细伟、郭同庆、马鸿雷、张  建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马鸿雷、郭同庆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人员:张代成、刘细伟、郭同庆、马鸿雷、张  建
时间、任务:
2017年1月16日进行初访;2017年2月27~28日进行现场调查,2017年4月21日进行复查,2017年3月1日~2017年5月3日编写修改完善报告。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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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名称 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简介:
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济宁市嘉祥县梁宝寺镇境内,隶属于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区划隶属于济宁市梁宝寺镇管辖。
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7月开始施工建设,2006年1月正式投产,设计生产能力180万t/a,2010年9月核定生产能力为300万t/a。2009年5月至2014年11月进行改扩建,新增生产能力120万t/a。2015年7月核定生产能力为450万t/a。2015年12月按“两类”煤矿重新核定生产能力为420万t/a。根据《关于全省煤矿严格按重新确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的通知》(鲁煤规发〔2016〕32号)规定,该矿目前确定生产能力为378万t/a。该矿采用立井多水平开拓方式,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综采、综放采煤工艺,目前开采3煤层。矿井通风方式为混合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该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4年5月13日延期至2017年5月13日。本次安全现状评价的目的是为该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提供技术支撑。
项目组长 李得波 技术负责人 朱昌元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云琰
报告编制人 李得波、解礼科、袁磊、汪晓静、闫运文
报告审核人 马鸿雷、张建、张景龙、郭同庆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李得波、解礼科、袁磊、汪晓静、闫运文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得波、解礼科、袁磊、汪晓静、闫运文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邢绪才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人员:李得波、解礼科、袁磊、汪晓静、闫运文
时间、任务:2017年4月2现场调查。2017年4月7日到现场进行了复查。2017年4月3日至2017年4月8日编写修改完善报告。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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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二季度
评价项目名称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煤泥干燥项目安全预评价
评价项目简介: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煤泥干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鲍店煤矿工业广场内,项目占地为鲍店煤矿已有工业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46m2。该项目设计建设规模0.30Mt/a,以鲍店煤矿选煤中心压滤车间生产的煤泥为原料,采用鲍店电厂余热蒸汽为热源,通过环管分体式蒸汽回转干燥机,使煤泥在降低水分的同时也被塑型为小球状,为后续储运和利用创造有利条件。项目总投资1999.61万元,建成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9907.55万元,年均利润总额4288.57万元。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建设项目实现“三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煤泥干燥项目总承包方委托山东公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煤泥干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项目组长 李得波 技术负责人 朱昌元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云琰
报告编制人   李得波   汪晓静   
报告审核人 张继柱   袁磊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张海涛 解礼科 张明明 汪晓静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张海涛 解礼科 张明明 汪晓静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无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张海涛 解礼科 张明明 汪晓静
于2017年3月15日到现场进行调查、搜集资料,进行现场评价。
于2017年3月24日对现场评价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复查。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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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二季度
评价项目名称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煤泥干燥项目安全预评价
评价项目简介: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煤泥干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东滩煤矿工业广场内,项目占地为东滩煤矿选煤中心压滤车间院内已有工业用地。该项目设计建设规模0.30Mt/a,以东滩煤矿选煤中心压滤车间生产的煤泥为原料,采用东滩电厂现有热力管网为热源,通过直管蒸汽回转干燥机内部独特的构造,使煤泥在降低水分的同时也被塑型为球状(直径10~20mm),为后续储运和利用创造有利条件。项目总投资2022.56万元,建成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9443.87万元,年净利润233.51万元。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建设项目实现“三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煤泥干燥项目总承包方委托山东公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煤泥干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项目组长 李得波 技术负责人 朱昌元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云琰
报告编制人   李得波  汪晓静   
报告审核人  张继柱   闫云文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张海涛 解礼科 张明明 汪晓静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张海涛 解礼科 张明明 汪晓静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无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张海涛 解礼科 张明明 汪晓静
于2017年3月17日到现场进行调查、搜集资料,进行现场评价。
于2017年3月26日对现场评价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复查。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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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二季度
评价项目名称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三号煤矿煤泥干燥项目安全预评价
评价项目简介: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三号煤矿选煤厂煤泥干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济宁三号煤矿工业广场内,项目占地为济宁三号煤矿选煤厂已有工业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600m2,总建筑面积1160m2。该项目设计建设规模0.30Mt/a,以济宁三号煤矿选煤厂压滤车间生产的煤泥为原料,采用济三电厂至济宁三号煤矿选煤厂现有热力管网内余热蒸汽为热源,通过蒸汽滚筒干燥机内部独特的构造,使煤泥在降低水分的同时也被塑型为颗粒状,为后续储运和利用创造有利条件。项目总投资1982.29万元,建成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6869.42万元,年净利润1131.97万元。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建设项目实现“三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三号煤矿选煤厂煤泥干燥项目总承包方委托山东公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三号煤矿选煤厂煤泥干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项目组长 李得波 技术负责人 朱昌元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云琰
报告编制人   李得波  汪晓静   
报告审核人 刘士龙   袁磊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张海涛 解礼科 张明明 汪晓静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张海涛 解礼科 张明明 汪晓静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无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张海涛 解礼科 张明明 汪晓静
于2017年3月15日到现场进行调查、搜集资料,进行现场评价。
于2017年3月24日对现场评价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复查。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7年5月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季度:二季度
评价项目名称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庄煤矿煤泥干燥项目安全预评价
评价项目简介: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庄煤矿煤泥干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兴隆庄煤矿工业广场内,项目占地为兴隆庄煤矿已有工业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00m2,总建筑面积920m2。该项目设计建设规模0.30Mt/a,以兴隆庄煤矿选煤中心压滤车间生产的煤泥为原料,采用兴隆庄电厂余热蒸汽为热源,通过环管分体式蒸汽回转干燥机,使煤泥在降低水分的同时也被塑型为小球状,为后续储运和利用创造有利条件。项目总投资2398.52万元,建成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9378.89万元,年净利润282.59万元。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建设项目实现“三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庄煤矿煤泥干燥项目总承包方委托山东公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庄煤矿煤泥干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项目组长 李得波 技术负责人 朱昌元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云琰
报告编制人   李得波   汪晓静   
报告审核人 刘士龙    袁磊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张海涛 解礼科 张明明 汪晓静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张海涛 解礼科 张明明 汪晓静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无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张海涛 解礼科 张明明 汪晓静
于2017年3月17日到现场进行调查、搜集资料,进行现场评价。
于2017年3月26日对现场评价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复查。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