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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名称 内蒙古恒东集团汇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露天)扩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简介:
汇隆露天煤矿扩建项目为资源置换异地建设项目,在确定矿权人及划定矿区范围后,内蒙古恒东集团汇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步论证,认为本矿基本具备露天开采的可能,委托内蒙古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准格尔旗汇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技术改造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内煤整办字〔2012〕9号”文件对《准格尔旗汇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技术改造方案》进行了批复,同意采用露天开采方式。汇隆露天煤矿于2013年1月取得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为其颁发的3.0Mt/a采矿许可证。
2012年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以“内煤局字〔2012〕451号”文,对内蒙古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准格尔旗汇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技术改造初步设计》予以批复。2013年9月30日,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内煤安字〔2013〕89号”文,对内蒙古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准格尔旗汇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予以批复。2016年5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以“内煤局字〔2016〕84号”文,对内蒙古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内蒙古恒东集团汇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技术改造修改初步设计》予以批复。2016年12月30日,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内煤安字〔2016〕75号”文,对内蒙古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内蒙古恒东集团汇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修改安全设施设计》予以批复。
汇隆露天煤矿取得了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的开工备案回执。2016年12月,该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鄂尔多斯市煤炭局于2017年5月20日以鄂煤局发〔2017〕183号文件同意该矿进行联合试运转,试运转期限为2017年5月20日至2017年11月20日。2017年6月该工程通过了单项工程质量认证。
本次安全验收评价的目的是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对未达到安全目标的系统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以利于提高扩建项目本质安全程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也就是通过检查建设项目在系统上配套安全设施的状况(完备性和运行有效性)来验证系统安全性。同时,安全验收评价也可为政府监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时进行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规范的符合性判别所用。
项目组长 解礼科 技术负责人 朱昌元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云琰
报告编制人 解礼科、李得波、袁磊、汪晓静
报告审核人 马鸿雷、张建、刘细伟、郭同庆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李得波、解礼科、袁磊、汪晓静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得波、解礼科、袁磊、汪晓静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闫慧忠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人员:李得波、解礼科、袁磊、汪晓静
时间、任务:2016年10月16现场调查。2017年6月25日到现场进行了复查。2016年10月17日至2017年6月27日编写修改完善报告。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