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三季度
评价项目名称 | 山东鑫泰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4万吨/年水处理药剂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建设单位名称:山东鑫泰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枣庄市市中区西王庄乡东王庄村以东中泰精细化工产业园内 联系人:褚夫才 | ||||
评价项目简介: 山东鑫泰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位于枣庄市市中区西王庄乡东王庄村以东中泰精细化工产业园内,占地面积约16660㎡(约25亩),注册资金500万元,于2013年11月由枣庄市鑫泰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鑫泰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已取得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鲁)WH安许证字【2016】060096号。 | ||||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 | 王永忠、张壮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褚夫才 | |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 | 王永忠、张嘉楠、常兆猛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褚夫才 | |
现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王永忠、张嘉楠、常兆猛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褚夫才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甲醛、氢氧化钠、三氯化磷、二氧化硫、甲醇、乙酸、氯化苄、氯化氢、异丙醇、过氧化氢、硫化氢、丙烯酸、氮氧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HEDP、煤尘、矽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高温、噪声、工频电磁场等。 检测结果:建设项目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的现场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限值要求;各工作场所粉尘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限值要求;岗位工人个体噪声检测值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锅炉房高温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本报告认为该项目根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综合控制粉尘、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当前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在以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补充完善公司概况中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利旧情况说明、建设单位情况、项目投资情况、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条件、周边环境等内容; 2补充完善劳动制度、劳动定员、作业内容及作业方式,完善原辅材料及产品一览表; 3细化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项目试运行情况的调查分析内容; 4补充原料卸车,投料,产品灌装、包装,氯化氢吸收,污水池工艺,化验采样方式描述及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内容; 5补充完善总平面布置、竖向布置、设备布局、采光、照明、采暖、空气调节的调查分析; 6根据已辨识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补充职业健康检查统计表内容; 7对已辨识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补充检测数据及评价内容,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的符合性评价;补充问题项汇总及措施建议落实情况; 8对照相关职业卫生标准,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合理性与有效性、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的符合性、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内容及执行情况的符合性、应急救援设施与措施是否具备针对性、可行性、是否满足要求,列出具体符合性条款。 9补充符合法规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总平面布置图、竖向布置图、职业病防护设施平面布置图作为报告书附件。 10落实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