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枣庄中科化学有限公司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枣庄中科化学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西王庄镇东王庄村中泰化工园
联系人:李昂
评价项目简介:
建设单位:枣庄中科化学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性质:正常生产。
建设规模:年产液氯25万吨,氢氧化钠溶液99万吨,盐酸25万吨。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 张壮、赵林 用人单位陪同人 李昂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 张壮、陈瑞颂、赵林、赵振华、苗志成 用人单位陪同人 李昂
现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张壮、陈瑞颂、赵林、赵振华、苗志成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李昂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氯;检测结果均不超限。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对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高毒物品氯气进行了现场调查和采样检测,对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进行了分析,对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防护效果、应急救援、个体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了逐项评价,评价结论如下: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被列为其中的第十四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第(一)类(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根据该项目生产工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现场调查资料分析,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2)该企业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高毒物品为氯气。
(3)该企业工作场所空气中氯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4)该企业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成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5)该企业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和辅助用室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附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