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山东碧波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枣庄市市中区水处理剂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山东碧波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水处理剂产业园 联系人:赵学涛 |
||||||
评价项目简介: 主要建设平板格网、调节池、初沉池、AAO生化反应池、活性砂滤池、接触消毒池等设施,增加水解酸化、絮凝沉淀等工艺流程,建成后处理规模可达到3000m3/d。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张壮、苗志成、赵林、赵振华、陈瑞颂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壮、赵林 | 时间 | 2021.3.16 | 陪同人 | 董叶文 | |
现场采样人员 | 张壮、赵林、苗志成、赵振华 | 时间 | 2021.4.22-24 | 陪同人 | 董叶文 | |
现场检测人员 | 张壮、赵林、苗志成、赵振华 | 时间 | 2021.4.22-24 | 陪同人 | 董叶文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其他粉尘、硫化氢、氨、硫酸、氢氧化钠、噪声、工频电磁场。 检测结果: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8〕第24号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对枣庄市市中区水处理剂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得到以下结论: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第5号)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所属行业为第四部分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第三项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第2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D462),其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一般。 (2)该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1)粉尘及化学因素:其他粉尘、硫化氢、氨、硫酸、氢氧化钠。 2)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磁场。 (3)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8〕第24号修正)的要求。 (4)该项目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成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5)建设项目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辅助用室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综上所述,山东碧波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枣庄市市中区水处理剂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根据其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综合控制化学有害因素、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当前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以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如果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运行,继续实施防护措施,并在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议 (1)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运行正常。 (2)在夏季,减少工作人员在高温场所的工作时间,为工作人员发放防暑降温用品,防止工作人员高温中暑。 辅助用室 车间卫生特征3级的车间应在车间附近或厂区设置集中浴室,并按照每9人设置一个淋浴器。 职业卫生管理建议 (1)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有关规定,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并在今后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中不断充实、完善。 (2)该项目建成后,需要进行外委作业时,建设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建设单位应与外协单位或个人签订职业病防治相关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告知操作岗位上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情况,并明确双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确保能够为外委作业人员提供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在岗期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以及患病后的治疗措施等。 (3)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及《关于启用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申报。 (4)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合理安排制定劳动者的作业时间。 检维修及有限空间作业 (1)在生产设备检修或维护过程中,维修人员进行电焊作业时可能接触到高浓度的粉尘、锰及其化合物,所以在检修或维护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加强通风和降温。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容易发生危害。 (2)用人单位应采取综合措施,消除或减少有限空间的职业病危害以满足安全作业条件。 1)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对有限空间部位进行全面辨识,建立档案。 2)制作警示标识,不经允许,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制定有限空间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作业规程。 4)实行有限空间作业许可票制度。 5)应对参加检维修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应采取的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使用的个体防护用品及注意事项。 6)检维修前,应根据检维修项目的要求制定检修方案,根据具体情况识别、确定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检维修时,作业人员应按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7)在有限空间进行检维修时,应严格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的规定进行。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补充废气处理系统工艺流程。 (2)补充各污水处理池建筑结构、密闭形式、废气处理系统设置情况。 (3)完善项目周边社会环境情况调查。 (4)补充便携式有毒气体报警仪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设施评价内容。 (5)补充由东王庄水源地供给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符合性调查与评价。 (6)完善个人防护用品参数调查与评价。 (7)针对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档案存在的不足提出具体建议。 (8)完善硫酸、消毒剂的浓度说明。 (9)补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2018】第708号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等规范。 (10)建议车间卫生特征等级设为3级。 (11)补充完善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和二沉池产生废气处理装置的工作原理及日常防护措施。 |
附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