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季度: 三季度
季度: 三季度
评价项目名称 | 山东里能里彦矿业有限公司里彦煤矿下组煤北部块段开拓开采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建设单位名称:山东里能里彦矿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山东省邹城市兖州煤田南翼 联系人:徐锐 | ||||
评价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山东里能里彦矿业有限公司下组煤北部块段开拓开采项目。 项目性质:该项目属于改建项目。 拟建地点:该项目位于兖州煤田南翼,地处邹城市境内,东距京沪铁路邹城车站18km,西北距兖新铁路孙氏店车站14km,兖州矿区至济东矿区铁路穿过该矿井中部,距井口1km,岚济公路穿过该井田南缘,距井口1km。交通十分方便。 生产规模:下组煤北部块段开拓开采项目生产能力为25万t/a。 | ||||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 | 谢辉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徐锐 | |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 | 谢辉、李增谦、施耀广、周军、王立华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徐锐 | |
现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谢辉、李增谦、施耀广、周军、王立华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徐锐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 (1)粉尘类:煤尘、岩尘、水泥尘等。 (2)化学毒物类: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 (3)物理因素类:噪声、手传振动、井下不良气象条件、工频电场等。 (4)放射性物质类:氡及其子体。 本次共检测游离二氧化硅2个点,定点总粉尘12个点,定点呼吸性粉尘12个点,个体呼吸性粉尘15个点,硫化氢、二氧化硫各3个点,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各3个点,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各3个点,定点噪声14个点,个体噪声7个点,照度9个点。其中个体呼吸性粉尘浓度、定点呼吸性粉尘浓度、定点总粉尘浓度各有1个点超限;工作场所噪声不判定,个体噪声超限2个点,作业场所照度3个点不符合要求外,其余各检测点均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山东里能里彦矿业有限公司下组煤北部块段开拓开采项目在设计、施工中,遵循了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原则,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基本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里彦煤矿按照本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加强防尘防毒防噪的治理,尤其是粉尘、噪声超标岗位和地点的治理,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积极落实,做好工人的个体防护,有利于工人职业健康,能够降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发生的风险。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基本符合相关职业卫生标准要求,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基本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设项目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后,能够达到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1.缺少九采区泵房的检测数据及评价内容。 2.缺少特殊作业条件下易造成职业病(如滑囊炎)的补充措施。 3.噪声控制设施评价不全,如煤仓上下口、主皮带转载点、电机车等。 4.未按国家局73号令《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提出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 二、专家组建议 1、P14页应急救援设施评价应与P17页应急救援措评价合并。 2、P22页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不应与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重复,应按国家局73号令《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等新要求提出建议。 3、补充九采区泵房的检测数据及评价内容。 4、补充不符合项的整改表作为报告的附件。 5、北部块段基本情况、范围、生产系统、水平、采区设置、开采参数、设备等表述不详细。 6、缺少特殊工种设备条件下作业人员易造成职业病如滑囊炎和潮湿环境下的补充措施。 7、噪声控制设施评价不全,如煤仓上下口、主皮带转载点、电机车等。 8、煤尘引起的急性肺病,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和应急救援措施不够具体,应完善。 9、采面运输转载点建议要用封闭式喷雾装置,提高灭尘的效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