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 四季度
评价项目名称 | 滕州市鑫岩石料有限责任公司大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建设单位名称:滕州市鑫岩石料有限责任公司 地理位置: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羊庄镇 联系人:盛晓晓 | ||||
评价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滕州市鑫岩石料有限责任公司大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羊庄镇。 项目规模:矿区面积0.2087km2,总投资6101.49万元,生产规模为300万t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石。 | ||||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 | 张景龙、赵林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盛晓晓 | |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 | 朱德奎、孙传利、赵林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盛晓晓 | |
现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朱德奎、孙传利、赵林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盛晓晓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 (1)粉尘:石灰石粉尘。 (2)化学因素类:氮氧化合物、氨、一氧化碳等。 (3)物理因素类:噪声、振动、高温。 检测结果: 粉尘:各岗位接触粉尘浓度将可以满足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物理因素:各岗位接触噪声强度将可以满足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该项目根据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综合控制粉尘、化学因素、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当前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以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该项目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补充建设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2、高温作业应作为重点评价因子。 3、细化建筑卫生学评价。 4、完善外包作业职业病防护条件建议内容。 5、完善主报告内容。 6、落实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