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 四季度
评价项目名称 |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田陈煤矿扩大区开拓开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建设单位名称: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田陈煤矿 地理位置:滕州市鲍沟镇 联系人:刘玉珠 | ||||
评价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田陈煤矿扩大区开拓开采。 项目性质:该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 拟建地点:扩大区位于矿井主工业场地以北7km的井田北部。 生产规模:田陈煤矿扩大区设计生产能力90万t/a。项目总投资为:2687.08万元。 | ||||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 | 谢辉、王立华、施耀广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刘玉珠 | |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 | 王立华、施耀广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刘玉珠 | |
现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王立华、施耀广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刘玉珠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 (1)粉尘:煤尘、矽尘等。 (2)化学物质:一氧化碳、H2S、NOx等。 (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 检测结果显示,对扩大区粉尘检测4个工作地点,7个工种,定点短时间粉尘浓度超限的作业工序为3下7111综放工作面采煤机;个体长时间呼吸性粉尘浓度超限的工种为3下7111综放工作面采煤机司机。对扩大区的3个噪声点进行了噪声强度测量,对2个岗位工人接触的噪声强度进行了测量,测定结果符合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建议与结论: (1)3下7111综放工作面采煤工序产尘量大,应加大喷雾洒水力度,尽量使原煤完全浸湿。 (2)3下7111综放工作面存在喷头堵塞现象,对于堵塞的喷头应及时清理,及时更换坏损喷雾喷头,保证煤机内外喷雾压力,按规定洒水降尘。 (3)采煤工作面按照规定定期维护一氧化碳、瓦斯等各类传感器。 (4)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5)建议矿方缩短作业人员工作时间,并提高相关职工待遇及补助。 (6)增强井下通风,及时检修通风机、制冷风机,保证制冷风机正常、高效率的运行。加强温度测量,如有温度超标情况,需要改良或者增加制冷风机。 (7)建议矿方在夏季炎热季节为作业人员提供含盐清凉饮料,保证劳动者水盐代谢平衡,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8)接尘人员应按要求佩戴防尘口罩,并及时更换防尘口罩内的过滤膜,以达到其防尘的目的。 (9)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保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减少运行阻力,降低噪声。 (10)对接触噪声较强的岗位工人应督促其按要求正确佩戴防噪耳塞。 (11)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除企业内部定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外,应委托具备从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 (12)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施应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13)定期对各种应急救援设施进行有效性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14)应加强对接害工人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针对工人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中的相关规定确定查体项目、按时进行职业健康查体。 本报告认为该项目根据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综合控制粉尘、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当前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在以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该项目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1、报告中应对风井建设过程中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说明。 2、主通风机作为利旧项目纳入扩大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评价。
2、胶带机司机等工种防尘口罩、防噪护具配备标准不符合要求。 3、报告中应对风井建设过程中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说明。 4、主通风机作为利旧项目纳入扩大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评价。 5、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根据评价范围,进一步完善修改相关内容。 6、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中对采煤机防尘设施评价结论欠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