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滨湖煤矿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滨湖煤矿 地址:滕州市滨湖镇西盖村 联系人:孙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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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简介: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滨湖煤矿(以下或简称滨湖煤矿)隶属于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区划隶属于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滨湖镇。矿井始建于2003年11月,2005年5月实现联合试运转。矿井设计生产能力45万t/a,现核定生产能力110万t/a,选煤洗选能力120万t/a。 安全生产许可证:(鲁)MK 安许证字〔[2005]1-331〕,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3日,发证机关: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营业执照:91370000777402295T,有效期为长期有效,发证机关: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采矿许可证:C3700002010121120099711,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4日,发证机关: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矿井采用立井单水平开拓方式,井底水平标高-465m。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全部跨落法管理顶板。现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即16205工作面、16208工作面,采用综采工艺;布置4个掘进工作面,即16202切眼、16203切眼、16203材料联络巷、163回风联络巷,16202切眼、16203切眼采用综掘工艺,16203材料联络巷、163回风联络巷为炮掘工艺。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副井进风,主井回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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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朱德奎、满晴、孙尚旭、王琛 | ||||||
现场调查人员 | 朱德奎、薛尧 | 时间 | 2021.9.8 | 陪同人 | 孙波 | |
现场采样人员 | 朱德奎、薛尧、孙尚旭、王琛 | 时间 | 2021.9.25-9.30 | 陪同人 | 孙波 | |
现场检测人员 | 朱德奎、薛尧、孙尚旭、王琛 | 时间 | 2021.9.25-9.30 | 陪同人 | 孙波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矿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煤尘、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氡及其短寿命子体、噪声、手传振动、矽尘、振动、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臭氧、紫外线、工频电磁场、其他粉尘等。各检测工种所接触的粉尘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工作场所个体噪声检验结果存在超标现象,超标的岗位为163回风联络巷打眼支护工和木厂木工。工作场所定点噪声不判定;本次检测,各检测地点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氨、锰及其化合物、臭氧的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工作场所手传振动、使用防护用品后电焊工接触到的紫外线强度测量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工作场所电焊作业罩外紫外线测量结果超限,超标原因:电焊作业本身为强弧光作业,且罩外没有防护,故出现紫外线超限现象。采掘工作面未超过26℃,中央水泵房未超过30℃,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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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该矿被列为其中的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属于其他煤炭采选。根据该矿生产工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现场调查资料分析,该矿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建议:加强对163回风联络巷风钻、木厂轮锯等高噪声设备的维护保养,督促工人正确佩戴耳塞,增加轮换频次,减少工人接噪时间,严格遵守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制定探放水工等工种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在修理厂设置“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合物”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
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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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四季度职业卫生现状评价项目
发布日期:202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