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月份:10月
评价项目名称 山东丰源通达电力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山东丰源通达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峄城区榴园镇王庄村
联系人:杜阿连
评价项目简介:
山东丰源通达电力有限公司是山东丰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5日投资设立的一家全资子公司,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榴园镇王庄。本公司是以煤炭、生物质燃料为依托,煤电、生物质发电为主体,主业突出、多业并举的大型股份制企业。是区域集中供热热源。公司目前年发电量7.1亿千瓦时。生产运行状况良好。
该公司于2018年委托中检集团公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自上次评价以来新增了二期通达运行车间。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现场调查人员 王军朋、满晴 时间 2021.7.12、7.16 陪同人 杜阿连
现场采样人员 许亭辉、朱德奎、薛尧、刘春雷 时间 2021.8.2、8.3、8.4 陪同人 杜阿连
现场检测人员 许亭辉、朱德奎、薛尧、刘春雷 时间 2021.8.2、8.3、8.4 陪同人 杜阿连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规定,二期通达运行北煤场进煤口粉尘性质为煤尘,二期通达运行5#锅炉0米层出渣口、二期渣库放渣口、二期灰库放灰口、生物质生产部1#生物质锅炉出渣口粉尘性质为矽尘。
项目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检测结果表明:检测工作场所粉尘峰接触浓度不超过3倍PC-TWA,各工种所接触的个体长时间粉尘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化学因素:对该公司工作场所空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氨、氢氧化钠、盐酸、六氟化硫、锰及其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的浓度进行了检测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规定,各检测地点空气中所测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一氧化碳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及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符合限值要求;锰及其化合物、六氟化硫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符合限值要求;臭氧、盐酸、氢氧化钠、硫化氢的最高接触浓度符合限值要求。
物理因素: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规定,各工种个体噪声测量结果均符合要求;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规定,电焊工罩内紫外线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接触高温的工人为巡检作业的方式,其劳动强度较轻,根据职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可知其劳动强度为Ⅰ级。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规定,本项目各工种接触的高温不超限;现场检测时对以上作业场所的工频电场进行了测量,电气运行工接触的工频电场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标准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该项目在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符合相关要求、职业健康监护、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
建议:
1职业健康监护
(1)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查体(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2)根据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体检项目。
(3)根据查体报告结果,对需要复查的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报告存档。
2个人防护用品
(1)公司应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对损坏、过期、失效的防护用品及时进行更换。
(2)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增强意识,不定时检查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督促防护用品的使用。
3持续改进性建议
(1)加强设备经常性检查,保证密封性良好,确保除尘器等防尘设施的密闭性,经常进行检查,保证其密闭性。
(2)经常使用清扫车清扫地面,使用洒水车洒水降尘,防止二次扬尘。
(3)根据实际工作不断更新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资料。
(4)高温季节应当加强防暑降温措施、避免中暑。
(5)在工作场所补全毒物、高温等警示标识。
4预防性建议
用人单位应采取综合措施,消除或减少有限空间的职业病危害以满足安全作业条件。
(1)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对有限空间部位进行全面辨识,建立档案。
(2)制作警示标识,不经允许,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制定有限空间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作业规程。
(4)实行有限空间作业许可制度。
(5)应对参加检维修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应采取的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及注意事项。
(6)检维修前,应根据检维修项目的要求制定检修方案,根据具体情况识别、确定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检维修时,作业人员应按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7)在有限空间进行检维修时,应严格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07)、《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15〕80号)的规定进行。
附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