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 联系人:袁传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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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简介: 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11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法定代表人傅昌宝,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由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温州君丰创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资设立,企业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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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
现场调查人员 | 徐帅、苗志成 | 时间 | 2022.3.16 | 陪同人 | 袁传波 | |
现场采样人员 | / | 时间 | / | 陪同人 | / | |
现场检测人员 | / | 时间 | / | 陪同人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从类比检测数据看,类比项目各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预测拟建项目运行后,各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将能满足国家相关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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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该拟建项目在今后的设计与建设过程以及建成投产过程中如能按照《可研报告》中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确保职业卫生专项资金的投入,将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落实到位并确定其有效运行,加强应急措施、个人防护措施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要求,且在不改变生产过程和生产工艺的前提下,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浓度基本能满足职业接触限值要求,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建议: (1)拟建项目在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时,要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种类、规格、数量及建设位置,确保在正常运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良好。 (2)加强设备及管道的密闭性,防止物料“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从而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逸散。 (3)在夏季,减少工作人员在高温场所的工作时间,为工作人员发放防暑降温用品,防止工作人员高温中暑。 (4)减少工作人员高噪声岗位的停留时间,工作时佩戴耳塞,防止形成噪声危害。 (5)加强电离辐射(铯-137)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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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对报警仪种类及报警值、罐区围堰容积、喷淋洗眼器设置(生产现场、化验室)位置提出具体建议; 2、“7 评价结论”中应补充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 3、补充对污水处理、仓储等生产单元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4、对出入口应人流、物流分开设置进行分析评价; 5、落实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
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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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季度职业卫生评价项目
发布日期:2022-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