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四季度
评价项目名称 | 滕州东方钢帘线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钢帘线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建设单位名称:滕州东方钢帘线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山东省滕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方路1号 联系人:黄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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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简介: 投资规模:总投资130000万元。 建设规模:年产10万吨钢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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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 | 徐帅、刘超、曹家晟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李勇 | |
类比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 | / | 类比企业(用人单位)陪同人 | / | |
现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类比项目各工种长时间粉尘接触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各检测地点空气中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锰及其化合物、氯化氢、磷酸、硫酸、硫化氢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要求;各工种个体8h等效声级强度和工作场所工频电磁场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要求;各测量点的高温测量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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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拟建项目在今后的设计与建设过程中如能按照《可研报告》中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确保职业卫生专项资金的投入,将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专业设计、安装和投入使用,并确保其有效运行,加强应急措施、个人防护措施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要求,且在不改变生产过程和生产工艺的前提下,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浓度基本能满足职业接触限值要求,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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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等进行了描述;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4、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5、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6、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7、《预评价报告》结论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