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季度: 三季度   
评价项目名称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滨湖煤矿选煤厂二期配套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名称: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滨湖煤矿 
地理位置:山东省滕州市滨湖镇滨湖煤矿工业广场内
联系人:竺晓兵
评价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滨湖煤矿选煤厂二期配套工程。
项目性质:该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
拟建地点:该项目地处山东省滕州市西侧滨湖镇境内,位于滕北矿区中西部,东距滕州市约 20km,西侧与鱼台隔湖相望,南面与微山县相邻。本选煤厂位于滨湖煤矿工业广场内。滨湖煤矿周围以农田为主,有少量村庄,河湖交错。西部濒临微山湖,有滕州港,便于煤炭的运输;东部有济微公路穿过,交通方便。
生产规模:生产能力为1.2Mt/a,总投资6736.61万元。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 施耀广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竺晓兵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 褚鹏、施耀广、孙中奎、孙传利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竺晓兵
现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褚鹏、施耀广、孙中奎、孙传利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竺晓兵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
(1)粉尘类:煤尘、矽尘、电焊烟尘等。
(2)化学毒物类:氮氧化物、硫化氢、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等。
(3)物理因素类:噪声、工频电场等。
本次共检测游离二氧化硅1个点,定点总粉尘25个点,定点呼吸性粉尘22个点,个体呼吸性粉尘15个点,硫化氢、一氧化氮、二氧化氮、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各1个点,定点噪声21个点,个体噪声12个点,工频电磁场1个点。其中个体呼吸性粉尘浓度、定点呼吸性粉尘浓度、定点总粉尘浓度均不超限;工作场所噪声不判定,个体噪声超限5个点,其余各检测点均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该项目根据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综合控制粉尘、化学因素、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当前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在以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该项目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1.表1.1去除“皮带栈桥个别地方有积尘”噪声防护设计、有毒有害设计描述不准确
2.职业健康检查评价应补充2016年度查体结果。
3.职业卫生管理按照制度建设情况、运行情况进行编写。
4.附件1.1中法律法规编制书写不规范,部分未标出发布年度。不全,如缺少《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安健[2013]171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等。
5.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中应明确“主厂房三层内应按照要求设置隔音休息室”。
6.控评报告应补充近期健康查体有关情况;
7.措施与建议应针对发现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面提出;
8.评价报告应概述任务来源、评价日期及述评价组织基本情况。
二、现场验收存在问题
1. 原煤入洗胶带机头卸载点喷雾装置安装位置不当。
2. 原煤入洗胶带带卸载漏斗有2处缺口未采取封闭措施。
3.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疗养制度内容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