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山东智赢门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智赢绿建节能创新产业园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山东智赢门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薛城经济开发区即朱桥一路东侧、常庄二路南侧
联系人:朱发
评价项目简介:
       山东智赢门窗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7000万元,购置安装输送系统、切割系统、加工系统、堆垛控制系统、AGV小车、门窗性能检测仪等设备共计109台(套),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以满足项目生产需要。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现场调查人员 徐帅、曹家晟、苗志成 时间 2021.5.9 陪同人 朱发
现场采样人员 刘超、曹家晟、石超 时间 2021.9.2~4 陪同人 朱发
现场检测人员 刘超、曹家晟、石超 时间 2021.9.2~4 陪同人 朱发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对企业存在粉尘、毒物的场所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工作场所粉尘、毒物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要求。
     对企业存在物理因素的场所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工作场所物理因素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用人单位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浓度基本能满足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卫生管理等均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建议:
(1)根据企业情况制定相应的查体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和各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情况,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查体(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
(2)根据实际工作不断填充职业卫生档案资料。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8〕第24号修正)第二十四条,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补充《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7〕第90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Z/T197-2007评价依据与《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等规范;
2、补充职工来源、建设单位原有项目及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3、补充密封胶化学成分及危害因素识别;
4、铝合金粉尘导致的职业病应为铝尘肺;5、细化切割系统除尘设施及接触密封胶岗位防毒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调查分析与评价;
6、完善应急救援组织、药品、装备、设施、数量及分布调查分析与符合性评价;
7、进一步完善办公楼、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采光、通风门窗面积调查分析与评价;
8、结合企业实际明确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周期,并按需更换。
附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