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山东弘泰福源矿业有限公司红庙矿井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山东弘泰福源矿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
联系人:赵勇
评价项目简介:
红庙矿井由山东弘泰福源矿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公司是由山东八一煤电化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企业。设计生产能力为30t/a,服务年限为11.8a。矿井采用立井开拓方式,开采水平-120m,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副井进风,主井回风。20106月,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红庙矿井项目予以核准。20143月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东弘泰福源矿业有限公司红庙矿井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经鲁煤监职卫[2014]49号文《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山东省弘泰福源矿业有限公司红庙矿井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批复》予以批复。枣庄市煤炭工业局以枣煤字[2014]46号文《关于山东弘泰福源矿业有限公司红庙矿井联合试运转的批复》,同意红庙矿井自2014320日起进行联合试运转。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 谢辉、周军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张路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 李增谦、施耀广、王永忠、周军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朱西峰、冯明
现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李增谦、施耀广、王永忠、周军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朱西峰、冯明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红庙煤矿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主要包括煤尘、岩尘、水泥尘、电焊烟尘等;物理有害因素类:主要有噪声、振动、工频电场等;化学毒物类:主要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等,其中重点评价因子为:粉尘、噪声、工频电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总尘、呼吸性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不符合超限倍数要求的地点为选矸楼皮带机头和锅炉房出渣口;个体呼吸性粉尘检测结果全部符合要求。噪声超标点主要集中于风煤钻、提升机、压风机等矿井主要噪声作业场所;噪声8h时间计权强度超标的工种为打眼工,确定风钻、振动筛为红庙煤矿噪声危害关键控制点;打眼工为噪声危害的职业健康重点监护人群。有毒物质、工频电场检测结果全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AQ/T8010-2013)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得出以下结论: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该建设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红庙煤矿总平面布置布局合理、顺畅,功能分区明确,厂区道路通畅。综合考虑了生产工艺、职业卫生及绿化等诸多因素,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3)生产设备布局合理,流程顺畅,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有关规定。
4)红庙煤矿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主要包括煤尘岩尘、水泥尘、电焊烟尘等;物理有害因素类:主要有噪声、振动、工频电场等;化学毒物类:主要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等,其中重点评价因子为:粉尘、噪声、工频电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根据本次评价检测结果可知,生产性粉尘、噪声均存在不同程度超标现象。其中,总尘、呼吸性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不符合超限倍数要求的地点为选矸楼皮带机头和锅炉房出渣口;个体呼吸性粉尘检测结果全部符合要求。因此,确定上述作业场所为红庙煤矿粉尘危害关键控制点。噪声超标点主要集中于风煤钻、提升机、压风机等矿井主要噪声作业场所;噪声8h时间计权强度超标的工种为打眼工,确定风钻、振动筛为红庙煤矿噪声危害关键控制点;打眼工为噪声危害的职业健康重点监护人群。有毒物质检测结果全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5)红庙煤矿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但个别作业点粉尘、噪声检测结果仍超标,相应的防护设施需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率、规范操作规程。
6)该项目建筑物结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均能达到卫生标准的要求。
7)红庙煤矿工作场所办公室、生产卫生室、生活室等辅助用室卫生设施完善,能满足工人生活与保健的需求。
8)红庙煤矿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及配备符合《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和《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 的要求。个人防护用品在生产实际中切实保护了从业人员的心身健康,较好的起到防护职业病危害的作用,但在实际管理中存在部分职工不按规定佩带的情况。
9)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较为健全,制定了职业卫生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但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仍需进一步完善。
10)上岗前职业健康查体人数不足,应对所有在岗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进行体检,不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山东弘泰福源矿业有限公司红庙矿井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中,遵循了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原则,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山东弘泰福源矿业有限公司按照本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加强防尘、防毒、防噪的治理,尤其是粉尘、噪声超标地点和岗位的治理,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工人的个体防护,有利于工人职业健康,降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风险。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符合相关职业卫生标准要求,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基本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建设项目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未给出所配备的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符合性与有效性评价结论。
2.关于应急救援设施及措施调查与分析中,缺少兼职救护队的装备配备的调查与分析。
3.缺少劳动岗位定员情况的调查及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