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 一季度
评价项目名称 | 枣庄矿业(集团)济宁七五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建设单位名称:枣庄矿业(集团)济宁七五煤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建设项目位于济宁市微山县欢城镇七五煤业工业广场东北部选煤厂内 联系人:史占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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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简介: 投资规模:总投资5791.78万元 建设规模:洗选能力90万t/a,单位小时最大处理量260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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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 | 朱德奎、薛尧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史占峰 | |
类比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 | - | 类比(企业用人单位)陪同人 | - | |
现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朱德奎、王琛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史占峰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煤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柴油、丙烯酰胺、硫化氢、氯化锌烟、甲烷、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臭氧、噪声、振动、工频电磁场、紫外线等。实际检测结果表明建项目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臭氧浓度浓度及噪声、紫外线、工频电场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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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建设项目为其中的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其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建设项目根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综合控制粉尘、化学因素、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当前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在以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该项目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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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补充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成分分析; 2、完善评价依据,补充《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 3、细化车间及配电室、化验室、浮沉室等通风设施调查评价; 4、细化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及等级; 5、细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及竖向布置; 6、针对本项目完善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分析评价; 7、按评价单元、危害因素分布细化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 8、落实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