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枣庄睿诺光电信息有限公司年产240万平方米柔性电子元器件建设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枣庄睿诺光电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高新区张范街道中兴路
联系人:周晨
评价项目简介:拟建项目属于“电子器件制造”,其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拟建项目占地面积133830平方米(约200.74亩),总建筑面积为81713平方米(计容面积144312平方米),其中厂房和连廊55573平方米,动力机房及辅助用房2144平方米,污水处理站914平方米,办公楼4910平方米,生活区8526平方米,传达室166平方米。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 常兆猛、马启栋 用人单位陪同人 刘贺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现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硫酸、盐酸、碳酸钠、过氧化氢、氰化物、氢氧化钠、甲醛、二氧化锡、二丙二醇甲醚、乙醇胺、硫化氢、噪声、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本次为预评价,未进行检测。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该拟建项目在今后的设计与建设过程以及建成投产过程中如能采纳《可研报告》和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所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确保职业卫生专项资金的投入,将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落实到位并确保其有效运行,加强应急措施、个人防护措施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要求,且在不改变生产过程和生产工艺的前提下,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浓度(强度)能够满足职业接触限值要求,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建议:
(1)个体防护用品:①制订《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记录,并培训劳动者正确使用防护用品。②根据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
(2)应急救援:①建立应急救援机构,明确应急救援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各成员单位或人员的具体职责。②针对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等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加强职工防护意识。③各车间应分别设置应急救援柜并配置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喷淋洗眼器、急救药箱等应急救援设施。④各车间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警示线及应急疏散通道。⑤根据自身实际和需要,与附近的救护队伍、医院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3)职业卫生管理:①拟建项目建成后应当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②项目建成投产前应向劳动者告知其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保存相关资料。③项目建成后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按要求定期向所在地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④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⑤在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和警示标识。⑥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辅助用室:
拟建项目应根据车间卫生特征分级(2级)及劳动定员设置相应的辅助用室。
(5)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在设计中应明确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并确保其落实到位。
(6)职业健康监护:
①按要求对拟录用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根据各岗位拟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其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检查周期。
②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处理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完善评价依据;
2、补充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及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
3、完善酸碱罐围堰、泄险区等应急救援设施配置位置、数量等调查评价;
4、细化各建构筑物拟设置的机械通风调查与评价;
5、明确防护口罩、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的具体配备周期;
附影像资料: